因為兩支大過憤而搶劫嗎? 去年彰化員林一名張姓男子,喝完酒騎車遇到高職老師,想起自己被他記2支大過逼退學,持鋸搶劫,要老師交出皮包,搶走4500元後,又拿提款卡領了4萬元,被警方逮到,男子拒不承認,辯稱老師答應賠償,直到上法院男子才坦承犯案,也誤認老師記過,雙方達成和解,張姓男子因此減刑。
▼一名男子不滿自己被記過退學,持刀搶劫老師。(圖/東森新聞)
穿藍衣男子騎機車準備要走,卻被旁邊男子勾勾纏,男子還拿出刀作勢威脅,搶走他的皮包4500元現金和提款卡。
員警vs.強劫嫌犯:「站過去一點,等一下。」
男子跑到郵局又領4萬元,警方獲報到場,當場人贓俱獲,男子死不承認有搶劫,還打電話討救兵。
員警vs.強劫嫌犯:「哥我在員林郵局啦,警察把我攔下來。」
▼男子被抓到後還打給哥哥討救兵。(圖/東森新聞)
男子不斷解釋自己沒搶劫,自稱是因為高職被這名老師記大過,是來討賠償。
員警vs.強劫嫌犯:「因為老師逼我,對他逼我,他說我拿刀恐嚇他喔,他說他領錢給你,領了4萬多元,現在人回去了,對啊 ,老師他說他要賠償我。」
遭搶劫高職老師:「事實上我沒有當掉他,然後他持類似鋸子對著我,叫我把皮包裡面的錢拿出來,我很害怕,我當然很害怕。」
去年10月底,彰化員林這名張姓男子到音樂餐廳喝酒,酒後騎車,認出陳姓男子是他的高職老師,還曾記他2支大過被退學,懷恨在心,持刀威脅,如果不給錢就要傷害他,當街搶走4000元,看到皮包還剩500元和一張提款卡,他不滿足跑去郵局領錢,陳姓男子報警,員警當場逮到人。
▼男子把老師的提款卡搶走,跑去郵局領錢。(圖/東森新聞)
彰化地方法院庭長黃齡玉:「本院審酌張姓男子的犯案動機,就是誤認陳姓男子是記他大過遭退學的這個老師,遷怒並不是事先預謀。」
為了兩隻大過當街搶劫,根據警方調查,張姓男子其實誤認陳男,對方並不是記他大過的老師,雙方也達成和解,陳老師還幫忙求情,依照強盜罪,判刑至少7年以上,法官最後酌情審理,加上酒後駕車,判處張男4年2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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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