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有4名男子於2019年間去釣蝦場,期間叫了4名正妹來飲酒助興,聚會結束後,其中一名女子和他們4人一起續攤,怎料,陳姓男子趁隙在女子的酒裡下藥,導致女子陷入昏迷,隨後和另一名林姓男子,先後性侵了她,隔天女子覺得頭暈、站不穩,就醫後才知道自己遭到下藥性侵。台中高分院依乘機性交等罪將林男判刑4年6月、陳男9年6月,全案仍可上訴。
▼台中市一名女子慘遭兩男下藥性侵。(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根據判決書指出,林男、陳男、蔡男及阿杜,於2019年6月21日凌晨前往台中市某釣蝦場釣蝦,期間打電話叫了4名傳播妹去助興,至清晨5點多,他們一行人決定要到阿杜的住處續攤,並邀請其中一名女子共同前往。眾人抵達阿杜住處後,繼續飲酒作樂,後來阿杜因不勝酒力先回房間休息,女子則陪林、陳、蔡男繼續喝酒。
▼眾人去續攤,繼續飲酒作樂。(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怎料,陳男竟趁在場其他人不注意時,在酒杯內加入藥物,結果不僅女子喝了加有藥物的酒,連友人蔡男也一起喝了,2人隨後陷入昏睡狀態。見女子昏睡後,林男就先將她帶到房間內性侵,得逞後將她的衣物穿回,離開房間,接著,陳男進房間看到女子仍昏迷不醒,就也趁機性侵了女子。到了早上9點多,女子被電話吵醒,由於衣著完整,且意識還有些模糊,不知自己遭到下藥性侵,就通知傳播業者載她回家。
▼其中兩名男子竟趁機性侵女子。(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不過,原本要到學校考試的她,覺得嚴重頭暈、站不穩且身體燥熱,導致無法完成考試,她就在室友的陪同下就醫驗尿,才知道自己遭到下藥,並報警處理。二審合議庭審酌,陳男和林男為滿足性慾,由陳男在杯內放入藥物,再倒入啤酒,使女子飲用,還讓另一名友人蔡姓男子於不知情情況下也飲用;2人利用被害人不能抗拒時性侵,並導致她身心嚴重受創。
而陳男否認犯行,直到鑑定結果出爐,才坦承乘機性交,並寫信向女子表達歉意,但仍否認摻入藥物;林男原先也同樣否認犯行,但經鑑定人到庭作證鑑定,才坦承犯行,毫無悔意。法官依乘機性交等罪將陳男判刑9年6月、林男4年6月,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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