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興中街大火造成6死6傷。鄭姓縱火嫌犯,因為養的羊太過醒目就遭人起底,常常在柳川附近,把羊強塞給別人,收取50塊拍照費。又因為羊的關係跟房東吵架,憤而縱火。鄭姓嫌犯、莊姓房東兩人罪刑重大、有逃亡串證之虞,遭台中地方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抱羊女大生:「羊。」女大生懷中抱著一隻小羊,笑得相當開心,後面走過的男子就是飼主,只是他被女大生指控,把羊強塞到別人懷中。抱羊女大生:「我也跟飼主揮手說不用(抱羊),他好像沒有在理會我們的意思,直接把羊抱起來,放到我的,放進我的懷裡,他就跟我說要跟我收錢。」
抱著小羊拍照還要收50塊,藉此斂財,這名飼主就是興中街6死火警的縱火鄭姓嫌犯。這名43歲鄭姓嫌犯有多項前科,平時靠打臨工維生,今年初才搬進興中街公寓,時常帶著小羊出去遛,也就是因為這隻羊跟房東鬧得不愉快。記者vs.受災戶 陳阿伯:「我也有看到他牽(羊)出來遛,他有透漏他跟房東吵架,房東嫌他養羊,要趕走他 對。」
這名嫌犯縱火後還在現場徘徊,還跟著市府安置旅館,旅館室友回想起來,只覺得他異常冷靜。記者vs.受災戶陳阿伯:「(嫌犯)很冷靜,就好像是專業的,真的假的,真的 不當作一回事一樣,但是他真的比較少說話,你們在飯店有看到新聞嗎,有啦 而且他也有看,但是早上(7號)早上就被帶走。」鄭姓嫌犯縱火,房東堆雜物阻礙交通,兩人依照公共危險罪移送,台中地檢認為兩人罪刑重大,聲押禁見。
台中地檢襄閱主任檢察官卓俊忠:「鄭姓被告,因為涉犯刑法第271條,殺人罪嫌及173條,放火有人住宅的建築物,屋主的部分,認為她所犯為,因為她在集合住宅有阻塞通道,造成危險致人於死,另外涉犯過失致人於死。」因為和房東糾紛,鄭姓嫌犯縱火洩憤,住戶無家可歸,寵物羊葬身火窟,也奪走六條性命。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