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到要把自己的人生際遇「複製」給下一代嗎?雲林一處廟會活動,昨傳出有一名57歲的鄭姓婦人,帶著國中剛畢業、年僅15歲的孫女和孫女的網友,穿著清涼薄紗上陣,少女半透明薄紗內若隱若現,身上只罩著一件長版襯衫,吸引了上百人前往圍觀。她們甚至與台下男觀眾貼身磨蹭,賺取5至6百元零用錢,鄭婦向警方哭訴,家裡困苦,要養10多個孫子,她說:「第一次帶孫女跳舞就被查獲,都是出門時沒有拜拜!」
據《自由時報》報導,北港警分局昨接獲報案,指出某處廟慶疑有少女跳脫衣舞,趕到現場後,發現台上少女穿著薄紗,外面罩著一件長版襯衫,大剌剌地站在舞台上跳舞,還不時與台下觀眾敬酒,甚至跨坐在男觀眾大腿,讓人撫摸。員警上前查緝,起出薄紗、水手服等證物,隨後將鄭姓婦人、蔣姓司機及2名少女帶回分局偵訊。
據了解,鄭婦孫女今年剛從國中畢業,從國二開始就出來跳舞,每次表演完,鄭婦就會各給孫女和孫女的網友零用錢。鄭婦向警方哭訴,自己17歲的時候就去當電子花車歌手,四處唱歌、跳舞,辛苦養大子女,現在年紀大,沒辦把法唱歌,只好換開廣告車為生,家中生活困苦,還要10幾個孫子要養,有時後會接到以前客人電話要「作場」,就會帶著媳婦去唱歌。昨天因為媳婦有事,第一次帶孫女出來表演,強調絕對沒有逼孫女跳脫衣舞。
鄭婦向警方表示,她是透過綽號「憨柱仔」接洽,「作場」一人費用9百元,按人頭計算,車資3人一趟共給油資5百元,而鄭婦會從中抽2百元。鄭婦的孫向警方表示,她不覺得「跳舞」會怎樣,這半年來,她假日都瞞著爸媽出門賺零用錢,祖母每次都給她約5、6百元,她也表示自己曾到過在台中、雲林和高雄等地表演。警訊後,將鄭姓婦人、蔣姓司機,依妨害風化、人口販運、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移送,縣府社會處也緊急將2名少女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