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一名女子在臉書社團找到一項活動,可以藉由打工換取免費潛水教學,於是和教練約定好時間,並邀約男友一同前往,體驗過後女子也推薦另一名友人一起來,不料,當友人在海域中進行一對一教學時,教練竟意圖騷擾,趁友人來不及反抗的時候,用手觸摸臀部、下體,還拉扯三角褲的褲頭,如今該名教練的下場也出爐。
▼女子透過臉書找到潛水教練。(示意圖/pixabay)
根據判決書指出,女子在2020年6月20日透過臉書聯繫李姓教練,同月25日和男友一起到基隆潮境公園海域進行潛水活動,隨後介紹給女性友人,對方也欣然參與潛水活動。不料,閨蜜倆某次談心時,友人向女子訴苦表示,教練在潛水時會偷摸她的大腿、屁股、下體,還拉扯她的三角褲褲頭,讓她第一次去潛水時,有被侵犯的感覺。
而女子聽完友人的經驗後,驚覺自己去潛水時,也有被教練碰觸大腿和臀部,但當下只覺得怪怪的,並沒有認為自己被騷擾,最後兩人才決定對教練提告。而李姓教練一開始對於兩人的說法都堅決否認,直到檢察官起訴,教練才坦承有趁機騷擾友人,並表示自己願意支付賠償金和解,但友人不願意原諒,最終法官依性騷擾防治法25條,判教練3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
▼教練在潛水時,趁友人無法反抗做出性騷擾舉動。(示意圖/pixabay)
另外針對女子的部分,警詢審理從頭到尾,教練都一概否認有性騷擾她,因為女子在第一次潛水後,還傳送性感照片給教練,並多次約他一同潛水,案發以後也沒有疏遠他,兩人甚至互動熱絡,女子還不斷介紹朋友來,幫助教練在社群媒體推廣,法官認為女子雖被冒犯,不過未做出不悅等反應,所以這部分判處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女子事後還幫忙李男做社群媒體的推廣。(示意圖/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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