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軍少校吳彥霆於2018年6月4日駕駛F-16戰機執行漢光演習任務時,不幸撞山殉職。吳彥霆的父母不甘兒子橫死,僅找回12塊屍、無法拼湊大體,請求國家賠償。台北地方法院判決國防部空軍司令部應賠償新台幣466萬4655元,全案可上訴。
▼吳彥霆曾兩度以「受雲層影響請求爬升」卻遲遲未獲允許。(圖/東森新聞)
本案發生於2018年6月4日下午,吳彥霆駕駛F-16戰機參與「漢光34號演習」第一天,從花蓮起飛擔任假想敵,模擬對基隆港發動攻擊,再返回花蓮基地,執行任務中兩度請求爬高,戰管人員卻因內部問題遲遲未批准,導致戰機來不及爬高,下午1點43分在東北部基隆空域失聯。最後被登山客發現,飛機殘骸散落於五分山雷達站步道,吳彥霆殉職,總統蔡英文告別式到場發褒揚令、追晉中校。
▼2018年搜救畫面。(圖/東森新聞)
吳彥霆父母提告,主張兒子返航時,被空軍戰管人員臨時變更航道,兒子曾兩度以「受雲層影響請求爬升」,卻一直沒有獲得戰管人員允許,限制飛行高度下導致撞山失事,亡屍僅找回12屍塊、難以拼湊大體,吳男父母要求空軍司令部國賠喪葬費、扶養費與精神慰撫,各求償1089萬多元、1110萬多元,共約2200萬元。
監察院去年2月公布調查報告,彈劾空軍戰管人員內部5人怠忽職守,過程中駕駛呼叫「受雲層影響請求爬升」未正確引導,移請公懲會審理。法官審理認為空軍司令部無法舉證自身無過失,據此因判刑空軍司令部應賠償吳父扶養費、精神慰撫共222萬餘元、賠償吳母243萬餘元,合計466萬餘元,可上訴。由於本案涉及軍事機密,因此不公開完整判決書。
▼吳彥霆生前與妻子合影。(圖/翻攝自吳彥霆臉書)
據悉,吳男已結婚,並與妻子生下一名孩子,如今不幸撞山殉職,導致一家三口家庭破碎,無法團圓。
(封面圖/翻攝自google街景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