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有一名洪姓老翁曾有過2段婚姻,共生下5名子女,但洪翁年輕時拋妻棄子,還向大房兒子要求支付扶養費,兒子痛批,父親沒有盡到扶養的義務,要錢時才想起有這個兒子,令他無法接受,近日法院判決結果也出爐了。
▼洪姓老翁過去有過2段婚姻。(示意圖,與當事人無關/Pexels)
據判決書指出,洪姓老翁今年78歲,去年10月因急性腦梗塞住院,無法自理生活,今年2月暫由社會局進行安置,每月養護費固定支出高達2萬2000元,還不包括臨時就診費用、看護費、交通費、管路費、尿布費等,扣除勞退給付、中低老人補助後,還差1萬多元缺口待補。
據了解,洪姓老翁曾有過2段婚姻,先與大房生下2個兒子、二房生下3名子女,還向其他3名子女要求每個月3000元的扶養費,但大房長子已過世,二房四子又患有輕度智能障礙,無工作能力,因此不請求,其他子女已答應每月支付3000元的扶養費,洪姓老翁因此請求大房次子也需比照辦理。
次子洪男得知自己遭父親請求扶養費後,向法官表示,父親沒有盡到扶養責任,在洪男小時候,父親是一位木工,都在工寮工作,痛斥父親是一個爛賭徒,不但沒有給母親生活費,家裡還常有人登門討債,母子3人常常遭債主追打,父親為了躲債,索性不回家。
在洪男國小三年級那年,母親得知父親在台北工作,因此帶著兄弟倆北上尋父,豈料,父親當時已與二房李女結婚,還生下3個孩子,父親見到杜女後,竟將她打得遍體鱗傷,洪男表示,當時她和哥哥都還小,看到母親被人欺負,那一幕一直在他心中無法忘記,母子3人帶著絕望和滿身的傷離開台北。
▼當時母子3人帶著絕望和傷痕離開台北。(示意圖,與當事人無關/Pexels)
後來,因母親罹患血癌,母子3人只好搬到奶奶家住,但奶奶的家產也被父親敗光,有次父親又回到奶奶家向她要錢,不顧母親罹癌體力虛弱,又是一頓拳打腳踢,自此拋家棄子,再也沒有回來過。洪男就讀國小五年級時,因家中無法負擔學費,與哥哥被送到孤兒院,洪男仍回家照顧母親,一直到母親癌逝,父親都沒有去探望,至今仍未給母親上香,母親的喪禮就只有年幼的他與哥哥處理。
洪男表示,「從小到大,父親完全不顧我的死活,他沒有去向父親要求什麼,為什麼他還要來侵犯我的生活?」洪男還提到,哥哥在退伍後因被騙錢而輕生,還是同父異母的妹妹告知後才輾轉得知,對他來說,哥哥就是他世界上唯一的親人;而父親拋家棄子,未盡扶養義務,如今還向他追討每月3000元的扶養費,讓他無法接受。
▼洪男表示,父親未善盡扶養義務,竟還向他討錢。(圖/東森新聞)
經法官審酌,洪翁每月還有1萬多元的收入,名下還有一筆價值35萬元的股票,若變現,是否不能生活仍存有疑義;根據洪男說法,洪翁也無法舉證曾經撫養過兒子,因此駁回洪翁聲請,裁定兒子洪男不必支付撫養費用。全案仍可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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