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應有大好前程,卻因色心全毀了!1名林姓合球國手被控和同房室友,將在KTV認識的酒醉女子帶回宿舍輪流性侵,事後遭對方提告,近日法院也針對此事作出判決。
▼女子在KTV喝太多酒,遭國手撿屍。(示意圖/pexels)
法院判決書指出,林男和吳姓友人於2019年6月底,在台北市的KTV飲酒歡唱,過程中認識了A女,隔天8點暢飲結束後,林男他們眼見A女當下已經酒醉、意識不清,便將她帶回男生宿舍的上層床鋪休息。
豈料吳姓友人看到A女已經醉得不省人事,竟起了色心,直接動手脫去A女的衣物性侵得逞,外出返回宿舍的林男目睹吳男對A女所做的事情後,竟沒有阻止他,反而趁機爬上床,趁A女還在泥醉之際,再次性侵她。事後A女告知友人這件事,隔天到醫院驗傷,並到警局報案。
A女向檢方供稱,當她清醒時,發現林男竟坐在她的床尾,之後另一名黃姓男子詢問她知不知道林男做了什麼事情,正當A女還在努力回想時,黃男就和她說要去買藥吃,因為林男沒有戴保險套。
▼黃姓男子提醒女子要買事後藥。(示意圖/pexels)
事後2人向檢方坦承犯行,他們的律師向檢方辯稱,2人並沒有前科,仍在讀大學的他們年紀尚輕,而且均具有國手級之體育實力,其中林男更是國家合球代表隊的成員,2人實在是因為一時酒後失慮,不小心觸法,並提到他們有意想要和解,但是A女提的和解金並不是他們所能負擔的,因此才沒有達成和解,請求法官能考量2人年輕無前科、酒後失慮犯法,能減輕其刑。
然而,A女的媽媽在法院審理時表示,事發後A女辦了休學,因為她覺得沒臉面對同學,直到現在還走不出遭侵犯的傷痛,平常打工回到後家,就把自己關在房間內,認為此案真的對A女造成很大的創傷,同時還提出A女到身心科就診的診斷證明書。
▼這件事情對女子造成很大的傷害。(示意圖/pexels)
事後臺北地方法院審酌後,認為林男和吳男2人因為一時私慾,在A女酒醉意識不清的情況下A女身心受創,雖然事後有坦承犯行,但並未得到A女的諒解,因此各判2人3年1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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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示意圖/pexe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