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性侵慣犯張姓男子,今年6月時,竟在3天內2度猥褻路過正妹,更企圖將人拖進草叢性侵,所幸兩人大聲呼救,才讓張男沒有得逞。張男最後被依強制猥褻等2罪,又因為是累犯,各處有期徒刑1年,應執行1年8月。
▼張姓男子出獄後又性侵兩名女子。(示意圖與本文無關/pixabay)
判決書指出,張男早已不是第一次犯案,過去他才因為涉犯性侵罪,遭判刑入獄10年,並在去年1月出獄,被列管為性侵犯,然而他出獄後並未悔改,竟在今年6月4日晚間7點50分左右,於八里區龍米路一段200號的自行車步道上,對路過的一名正妹起色心,從後方熊抱並上下其手,嚇得正妹當場尖叫掙扎,而張男逞慾後落荒而逃。
不料事情才發生3天,張男於同月7日晚間7時許,又尾隨另一名正妹到八里區挖子尾街的某個公園,趁著四下無人之際,將正妹撲倒拖進草叢,並試圖性侵她,接著正妹大喊自己「大姨媽來」,張男才罷手逃離現場。
▼正妹遭拖進草叢險被性侵。(示意圖與本文無關/pixabay)
接連兩名女子報案,且地點、手法都相似,據被害者描述歹徒身材矮小、穿雨衣等特徵,警方懷疑是列管性侵犯張男所為,因此在他犯下第二案的隔天,就將他逮捕歸案。不料張男到案時竟毫無悔意,辯稱他沒有性侵得逞,而他更表示自己是隨機犯案,並非預謀,最後檢方依受害者驗傷單、證詞、監視器畫面等將張男提起公訴。
▼張男累犯又毫無悔意,被提起公訴。(示意圖與本文無關/pixabay)
張男過去就曾犯過妨害性自主案件,遭判10年,如今出獄又再犯,短時間內更犯下2次強制猥褻罪,認定其不知悔改、再犯率高,因此依2次強制猥褻罪各處1年有期徒刑,應執行1年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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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翻攝自Google Ma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