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買投資型保單每月配息?解約發現保險員挪用千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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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一名黃先生聽信保險員購買投資型保單,每個月會固定配息,也真的收到以保險公司名義匯入的利息,從104年到108年開始存入1300多萬,某天需急需用錢要解約,才發現錢居然被保險員挪用。黃先生告上法院,一審法官依偽造文書和詐欺等罪,判刑保險員12個月,黃先生認為司法根本是在鼓勵犯罪,判得實在是太輕了!

▼黃先生購買投資型保單,準備解約時才發現自己的錢被保險員挪用。(圖/東森新聞)

當事人黃先生:「多少,這個是她們保險業務員騙我的,沒有配息這件事,我的這張保單,沒有配息。」黃先生拿出保單越看越生氣,他說自己當初就是聽信保險員說,這份投資型保單每個月會配息,沒想到居然是一場騙局。當事人黃先生:「這是銀行的對帳單沒錯,可是我的本子上面,也會顯示人壽的字眼,原本的八千塊(利息),到四萬多塊。」

黃先生說自己完全沒辦法查出異狀,因為保險員每個月都會固定以保險公司的名義配息,從104年開始,黃先生以現金方式交付200萬,隔年加碼656萬,106年再投入210萬,107年則是投入312萬,一直到108年。前後投入共1300多萬,最後才發現被保險員挪用,黃先生一狀告上法院。

 

當事人黃先生:「法院沒有站在我這邊,反而是站在她那邊,我沒有辦法理解,你司法,是在鼓勵人民犯罪嗎,那大家都不要做了,大家都不要賺,大家都來騙人家的錢,騙一騙,十個月就好。」台南地方法院庭長表示,保險員當庭認罪,法官依據金額以及四年來施以的詐術,偽造文書部分判處兩個月可易科罰金,詐欺罪則是判刑十個月,但黃先生認為判太輕。

 

當事人黃先生:「我不相信她會還錢,因為從東窗事發到現在,只還我六千塊,還有,她今天如果不還呢,她底下沒有任何擔保品,她的名下也沒有任何財產,那法院為何會如此,輕易的去相信她的話。」保險員對於黃先生的指控也不願多說,黃先生因為信任,最後竟被當成提款機,被挪用的一千多萬,保險公司表示等待司法結果再續處理。


(封面圖/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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