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人夫任職於某大學擔任助理教授,利用工作閒暇之餘到補習班兼差,竟與學生發生不當戀情,甚至為了找回雄風還上網買藥,元配透過徵信社調查老公,得知另一半出軌後,情緒潰堤就醫,訴請離婚並求償130萬,新竹地院一審判老公須賠償20萬,可上訴。
▼助理教授與補習班女學生發生不當戀情,元配憤而訴請離婚。(示意圖/pexels)
根據判決書指出,人夫與妻子於107年結婚,利用擔任助理教授工作閒暇期間,到補習班兼職,並結識小他10多歲的女大生,兩人於去年、2020年私下交往,多次相約出遊過夜,彼此還有多次勾肩搭背等越矩行為,最誇張的是還在車裡壞壞,元配得知後痛苦不已,求助精神科外,並向老公提出離婚,要求精神賠償130萬元。
元配提出對方劈腿證據,人夫於去年6月上網購買保險套,甚至查詢相關藥物等,認為老公意圖明顯,是為了「愛愛」做準備。另外元配還找上徵信社調查,在去年12月到今年1月之間跟拍蒐證,而元配友人甚至親眼看到丈夫與小三車內壞壞,做時出軌之實。
▼人夫上網查詢壯陽藥,有強烈想「連結」的意圖。(示意圖/pexels)
不過人夫反控,當時交往期間以不是師生關係,而對方早已訴請離婚,此外還情緒失控,在今年2月9、14以及15日在教室張貼謾罵語句的海報,還向家長影射班內有師生戀,對全班家長方送簡訊,並向各教育部會檢舉,有師生戀等不實消息,將此是影射為林亦含翻版,認為已達成情緒上的抒發。
法官最後認為,人夫與女學生相處親密,有多次出遊等擁抱、接吻等行為,已經逾越社會倫理規範,且購買保險套及查詢壯陽藥等記錄,坐實有婚外情,配壞兩人婚姻關係,侵害原告基於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甚鉅,判決要賠20萬元,仍可上訴。
▼法官認定丈夫與女學生有擁抱等親密行為,判賠元配20萬元。(示意圖/unsp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