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在現在醫療進步的年代,女性懷孕生小孩還是有一定的風險,台中1名女子因為懷孕難產,導致缺氧性腦病變成植物人,丈夫認為2人長期只有夫妻之名,沒有婚姻之實,向法院訴請離婚,原先一、二審法官都認為女子的狀況並非她所願意,故判決丈夫敗訴,豈料更一審情況大翻轉,法官認為他們的婚姻沒有恢復的可能,因此決准2人離婚。
▼女性懷孕生小孩有一定的風險。(示意圖/pexels)
根據判決書記載,女子和丈夫2人在2012年8月結婚,10月1日剖腹生下女兒,然而她卻在生產過程中,因為羊水栓塞合併心肺衰竭,導致缺氧性腦病變成了植物人,至今仍然昏迷不醒, 經過多年的治療,女子情況仍不見改善,幾乎喪失了認知功能、肢體功能和自我照顧的能力,丈夫認為2人的婚姻有破綻,而且無回復之希望,因此向法院請求離婚。
女子的父親則認為,是對方不讓女兒在醫療設備齊全的醫院生產,導致她生產時羊水栓塞需要轉院,也沒即時聽從醫師建議以氣切方式代替插管治療,導致女兒錯失黃金救援時間,又在她極度痛苦時,選擇對小孩拔管,嚴重打擊到女兒的求生意志,而且對方都有陸續提領女兒的補助金、勞保給付,直到保險公司不再理賠後,他就對直接對女兒訴請離婚,以此來免除自己對她的扶養照顧義務。
▼女子的父親則認為是男子耽誤女兒的救援時間。(示意圖/pexels)
然而,丈夫表示會領取保險金,是因為要救治妻子,自己每個月的薪水只有2.8萬元,如果沒有保險金,自己根本沒辦法支付數百萬元,如此龐大的醫療費用;一、二審法官皆認為女子是因為難產,才辦法和他共營夫妻生活,並非她本人所願,因而判定敗訴,丈夫不服上訴,豈料情況卻有了大逆轉,台中高等法院法官認為,因為女子的病症,導致2人長期僅有夫妻之名,而無婚姻之實,婚姻關係已生破綻,沒有無回復希望的可能,而這個原因並不能歸責於丈夫,因此判決准2人離婚。
(封面示意圖/pexe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