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菸不僅有害人體的健康,二手菸更常常是室內空氣污染的主要來源,因此不少社區、密閉空間等都會特別標示,「禁止吸菸」。不過就有名女子吸菸成癮,時常在住家的陽台抽菸,導致鄰居長期飽受二手菸之苦,還為此蒐證了近12年,總算拍到證據並提告,而該名女子的下場出爐了。
▼民眾控訴鄰居長期在陽台抽菸,導致他飽受二手菸之苦。(圖/東森新聞)
根據判決書上指出,原告男子指出,他和被告女子是住在同社區同層樓的鄰居,兩人房屋的窗台僅間格36公分,儘管社區已經有規定住戶不能在室內廁所、陽台吸菸,但男子從2007至2008年間就時常聞到菸味,後來發現是該名鄰居在陽台抽菸,於是展開長期的蒐證,一直到了12年後,2020年5月,男子才拍到了女子蹲在陽台抽菸的相關證據以及陽台的菸盒,並馬上向社區保全反映,管委會也要求女子要改善菸味外溢的問題。
判決書上提及,該名女子曾在社區開會時坦承,自己一天會抽16根菸,她也因此被加重管理費作為罰則,未料到了8月,女子又被男子發現她大量抽菸,再度向保全反映,整個社區也全面禁菸,但女子仍不改抽菸的習慣,兩人因此發生了爭執,還說出,「我一直認為在陽台抽菸,我菸抽出去不影響」等話語。
原告表示,女子長期在自家陽台及屋內抽菸產生二手菸之頻率、時間及次數,已經超過了一般人社會生活所能容忍之範圍,造成他及家人生活品質、精神及身體健康之危害,侵害原告居住安寧權。
▼原告指出,他與女子的住家窗台僅間格36公分。(圖/東森新聞)
此外,男子提到,他長期任職於某大學,工作環境單純,飲食清淡、也沒有應酬及抽菸喝酒習慣,更無心臟及心血管病家族史,卻在2018年的年底被檢查出心律不整、心房顫動,還因此進行心臟手術,並於2020年10月中經鑑定符合第四類循環、造血、免疫與呼吸系統構造及其功能損傷,領有輕度身心障礙證明,憤而提告並向女子求償精神賠償金5萬元以及18萬的醫療費。
被告女子則稱,自己為獨居狀態,偶爾有家人及朋友借住,平日晚上出門工作,白天在家休息補眠,因為工作需求開始抽菸,大多在工作場所抽菸,回家時也都是先在社區大樓門口戶外區抽完菸後,才進入大樓,不曾在自家陽台或大樓室內公共區域抽菸。
▼被告女子辯稱自己不曾在住家陽台抽菸。(圖/東森新聞)
不過整起事件經台南地方法院審理後,法官認為,女子多次在住家陽台抽菸,儘管不斷遭到投訴也繳過罰款,卻仍屢勸不聽沒有改善,嚴重影響到原告的居住安寧,最後依民法侵權損害理由判處女子須賠償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台南地方法院判處吸菸女子須賠償5萬元。(圖/翻攝自google ma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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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示意圖/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