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不了不握手?不同房?老婆決定要「離婚」

●此圖為示意圖,與本報導無關(圖/百度)

婚姻如果想天長地久,夫妻相處之道,還是要「相互體諒」!台中一名38歲蕭姓婦人因不滿40歲陳姓老公睡覺時會戴眼罩、耳塞,甚至半夜還以上廁所為由,偷溜到隔壁房睡,氣得將大門換鎖後,老公竟回老家居住,因此訴請離婚。但陳男表示,妻子每天晚上都要握著他的手、頭靠在他肩膀上睡,使得他全身緊繃難以入眠才會換房。法官認為蕭女個性強勢,要為婚姻出現裂痕負主要責任,因此判蕭女敗訴,可再上訴。

據《蘋果日報》報導,判決指出,蕭女與陳男在2010年結婚,婚後不久蕭女即懷孕,蕭女指控,老公每晚睡覺時都要戴眼罩、耳塞,某天深夜老公突然以上廁所為由,離開臥室後就再也沒有回來,她起身查看才發現老公竟在隔壁房呼呼大睡,氣得她隔天在臥室加裝拉鏈鎖,而陳男索性也就乾脆搬到隔壁房間睡,兩人從此分房。孩子出生後,蕭女變本加厲,陳男在家中常常動輒得咎,就連孩子走路不小心跌倒,她都要怪罪是陳男任由孩子在較滑的地板走路。直到2013年,蕭女自認無法再與陳男共同生活,因此換掉自家大門的門鎖,讓陳男無法回家,陳男也就順勢搬回老家居住,隔年還將原本提供給蕭女的提款卡辦停用,因此蕭女氣得訴請離婚。

陳男表示,為了兒子能夠在一個健全的家庭成長,他並不想離婚。至於為何停用他原本供給蕭女的提款卡,他則表示,當初辦提款卡給妻子是因為他將薪水帳戶交給老婆使用,但兩人分居以後,老婆常常將帳戶提領一空,因此他只好停卡改給老婆現金支付家用。一審認為,蕭女與丈夫發生糾紛後,未積極溝通反而用換門鎖的方式,將老公拒於門外,她要為婚姻出現裂痕付主要責任,無權訴請離婚,判其敗訴,法官還要求兩人去上婚姻協商課程。蕭女不服上訴後,台中高分院發現陳男上了七次婚姻協商課程,但蕭女一次也沒去,法官再判蕭女敗訴。可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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