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在睡覺,男友竟在一旁侵犯女友閨蜜?屏東發生1起性侵案,陳姓男子和女友、女友閨蜜相約參加活動,提前1天先到屏東住宿,一夥人晚上喝酒聊天,女友及閨蜜不勝酒力熟睡,豈料陳男突然獸性大發,趁著熟睡之際,性侵閨蜜得逞,整個過程還遭另名閨蜜目睹,近日高雄高分院作出判決,判處陳男有期徒刑8年。
▼陳男趁女友睡覺時,趁機侵犯女友閨蜜。(示意圖/pexels)
2018年12月底,陳男及其女友,以及女友的2位閨蜜,一同參加屏東縣政府舉辦的農業活動,由於陳男及女友是工作人員,因此提前1天抵達屏東,4人同住1間民宿,當晚一夥人便在房內喝酒聊天,女友及其A閨蜜不勝酒力醉分別倒在2張床上,而B閨蜜也在沐浴完後與A閨蜜同睡1張床。豈料陳男見狀便親吻A閨蜜,見到其沒反應,竟用手觸碰其身體私密部位,性侵得逞。
陳男性侵整個過程,被一旁尚未熟睡的B閨蜜全程目睹,沒想到陳男竟也想要企圖侵犯B閨蜜,B閨蜜當場嚇壞,隨即出聲表示自己想要喝水,沒想到陳男竟把她拉回自己身旁,便以嘴巴餵她喝水,B閨蜜隨即企圖製造聲響,想要引起其他人注意,但是沒人驚醒,事後B閨蜜返回房間後,陳男竟鎖門,並性侵B閨蜜得逞。
▼陳男性侵整個過程,被一旁尚未熟睡的B閨蜜全程目睹。(示意圖/pexels)
事後閨密B報警,陳男向法官辯稱發生性行為均經2女點頭或默許,否認其犯行,但高分院調查後,當時B閨蜜是有拍打床舖欲制止陳男,但是陳男不予理會,反而對她霸王硬上弓,故判決陳男有罪,但是陳男表示不服要上訴,但遭最高法院駁回,而屏東地方檢察署也將通知他到案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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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翻攝 Google Map 台灣高等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