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外旅遊住宿,門窗千萬要記得上鎖!屏東縣恆春鎮發生一起離譜的性騷擾案件。一名民宿男老闆「阿德」(化名),趁著外籍女房客「小花」(化名)入睡時,偷偷潛入未上鎖的女性專用客房,直接站在小花的床邊「自己解決」,甚至將體液射在床上。事實上,小花當時其實已經驚醒,全程閉眼裝睡聽著一切發生。屏東地院審理後,考量阿德已賠償新台幣30萬元達成和解,依乘機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7月,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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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指出,阿德在恆春鎮中山路經營一間民宿。民國114年(2025年)10月23日,外籍旅客小花投宿於該民宿的女生房間。隔日凌晨4時許,阿德發現小花的房門並未上鎖,竟起色心潛入房內。他走到小花的床邊,以為對方正在熟睡,竟直接掏出生殖器開始自慰,最後將體液噴射在小花就寢的床上。
事實上,小花在阿德進門時就已經醒來。小花向警方供稱,她當時處於「瞇著眼」的狀態,感覺到有人走進房間並走到床尾注視著她,嚇得她趕緊假裝翻身側躺並緊閉雙眼;隨後她聽見對方走到床頭發出「打手槍的聲音」,接著便感受到體液噴灑在床上。因為小花全程沒有發出聲音或起身反抗,讓阿德誤以為她還在熟睡中。
檢方原先依「強制猥褻罪」將阿德起訴,但法官審理後指出,阿德在未接觸被害人身體的情況下自慰並射精,客觀上已構成猥褻行為;但因小花當下緊閉雙眼未做反抗,阿德主觀上是基於「趁被害人熟睡不知抗拒」而犯案,因此將起訴法條變更為「乘機猥褻罪」。
法院審酌,阿德為滿足一己私慾,造成被害人心理陰影,行為確實不可取;但考量他並未直接觸碰被害人身體,手段相對輕微,且過去並無犯罪前科。阿德在犯後坦承犯行,並已匯款新台幣30萬元與小花達成和解。最終屏東地院判處阿德有期徒刑7個月,宣告緩刑2年,期間須付保護管束,並接受3場法治教育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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