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未成年的學生因為好奇、方便,無照駕駛機車甚至是小客車,卻因駕駛經驗及相關交安觀念不足,導致悲劇發生。高雄就有一名18歲陳姓男子,在KTV狂歡後,無照酒駕行經鳥松區球場路,逆向撞上一名黃姓騎士,導致對方臉部變形、顱內出血,四肢多處骨折慘死,誇張的是,陳男見狀還企圖拆下車牌,想要逃之夭夭,如今判決結果出爐了。
▼陳男在KTV狂歡後,無照酒駕釀禍。(圖/示意圖,pixabay)
該起案件發生在去年8月14日凌晨1時許,高雄一名高中肄業、從事水電學徒的18歲陳男,在一間KTV徹夜喝酒狂歡,後來他於凌晨4時許,無照駕車沿鳥松區球場路由西往東方向行駛,隨後因為酒勁發作,下一秒直接開進對向車道,在未減速情況之下,猛力撞上直行的黃姓騎士。
由於撞擊力道過猛,機車摩擦地面時還產生火花、前車體只剩殘骸,黃姓騎士當場被撞飛,導致顏面骨折併顱內出血及臉部變形,頭皮大面積撕裂傷,胸肋骨及四肢多處骨折等傷害,當場失去呼吸心跳。
闖下大禍的陳男見狀,不僅沒有停下車報警,還猛踩油門加速逃逸,更因為害怕酒駕刑責,事後將車停放在一處巷子內,偷偷將車牌卸下想逃之夭夭。但這一切都被附近民眾目擊,將陳男的車牌號碼記下,並通報警方處理。
警方循線於同日6時30分左右查獲陳男,經酒測後發現,陳男酒精濃度為每公升0.32毫克,確認為酒駕,至於受傷的黃姓騎士雖被緊急送醫搶救,但到院前便已失去生命跡象。
▼陳男在酒測後,酒精濃度為每公升0.32毫克。(圖/示意圖,Pexels)
橋頭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案發時間點接近清晨,地點也不是車流量高的地方,黃姓騎士獲救的可能就本就不高,陳男肇事逃逸更讓黃男的生命遭受威脅。法官認為,陳男雖與死者家屬以250萬元達成和解,但酒駕逃逸仍無法卸責,依未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致人於死罪判他有期徒刑3年2月;另依肇事致人死亡逃逸罪判刑1年4月,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10月。案經上訴高雄高分院遭駁回,全案仍可上訴。
▼陳男儘管已和死者家屬和解,但法官認為酒駕逃逸仍無法卸責。(圖/示意圖,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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