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靈異照片給人,算不算是恐嚇?高雄一名戴姓包商承包國小的校舍防震工程,因為沒有通過驗收,他用line傳了二張「校園有女鬼」的靈異照片給學校總務主任,檢方認為他有恐嚇的意圖依法起訴,但法官卻判決無罪。
樓梯間出現一個長髮女子的透明影像,看來就令人覺得毛毛的,傳這張圖的人是一名戴姓包商,他說是在國小的校園內拍到的,收到照片的是國小的總務主任,氣的對包商提出恐嚇告訴。高雄警方:「說要提醒學校說有魔神仔要提醒一下,不是工程做的不好,說有鬼魂出現所以工程才會不順利。」
包商辯說是工人拍到,他只是用LINE轉傳好意提醒,但是這種合成出來的靈異照片,到底算不算恐嚇。民眾:「還好吧我覺得那是無稽之談,因為我覺得line那種東西不是很正式或什麼樣的對話,或怎麼樣。」
民眾有人認為沒什麼關係,有人則認為這可不是開玩笑,檢方則認為,戴姓包商承包國小校舍耐震工程,在工程無法達標驗收不過的情形下,傳這樣的靈異照片給負責的總務主任涉及了恐嚇,不過法官認定,神靈鬼魂雖然帶有死亡的隱喻,但是如果沒有跟與其他言詞或是動作,還是槍彈刀械等物品結合,無法認定有恐嚇的意思,所以判決包商無罪,但是全案還是可以再上訴,而校方則不表示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