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一名23歲范姓軍人2019年12月底上午騎乘重機時,不慎與一對騎著電動代步車的老夫婦發生擦撞,導致朱姓老翁四肢變形當場死亡,朱妻則是多處骨折、腦震盪,而新竹地院日前也對此案做出判決。
判決書指出,這起事故發生於2019年12月25日清晨6時許,當時范男騎著大型重型機車沿新竹縣關西鎮正義路東往西新埔鎮方向行駛,途經關西鎮石光里石岡子2號前時,見到交通指示「慢」字時卻未減速慢行反超速行駛,不慎與也疏於注意而在穿越分向限制線的朱姓老夫婦發生擦撞。
▼當時范男騎著大型重型機車沿新竹縣關西鎮正義路東往西新埔鎮方向行駛。(圖/翻攝自google街景圖)
這起車禍導致朱姓老翁肢體變形當場死亡,朱妻則是右側脛骨、腓骨開放性骨折、左足踝關節開放性傷害合併韌帶斷裂、左足軟組織嚴重受損及腦震盪。事後檢方發現,事發當時朱姓老翁穿越雙黃線,又沒有充分注意左右來車,正好與高速行駛又沒有注意車前狀況的范男相撞,檢方也依過失致死罪將范男起訴。
▼新竹地院審酌後,依照過失致死罪判處范男有期徒刑5月。(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新竹地院審酌後,認為范男坦承犯行,且也與朱姓老翁的家屬以90萬元金額成立調解,並當庭交付20萬元,剩餘70萬元則按按月匯款1萬元,認定范男犯後態度良好,而家屬也願意原諒他,因此依照過失致死罪判處有期徒刑5月,如易科罰金則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並給予緩刑5年,全案仍可上訴。
(封面圖/翻攝自google街景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