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位男子騎車騎到一半的時候,突然下起滂沱大雨,當時他把機車停在騎樓,並且拿出雨衣穿,沒想到竟然被民眾拍照檢舉,男子最後挨罰500元,認為非常的不合理。對此,台北地方法院認為,男子當時穿完雨衣就離開,所以將罰單撤銷。
根據判決書指出,一位王姓男子在去(2020)年7月的時候,在新店騎著機車,沒想到突然下起豪雨,當時他並沒有穿雨衣,所以趕緊先將機車騎上騎樓躲雨,並且拿起車廂的雨衣,穿完後就立刻離開,沒想到短短幾分鐘的時間,就被檢舉達人拍照,並且舉報他「在人行道臨時停車」,最後警方也依照道路交通管理條例,開王男500元的罰單,讓他感到非常傻眼。
▼王男把機車停在騎樓穿雨衣,被拍照挨罰。(示意圖/與當事人無關 / Pixabay)
王男認為這個罰單非常的不合理,所以收到罰單後,也立刻在11月提告,透露當時他和後座的朋友是因為遇到大雨,如果在沒有遮蔽物的地方穿著雨衣非常不方便,且若停在路邊可能會影響到交通,甚至會被後方的來車追撞,所以才會選擇停在騎樓,2人穿著雨衣的時候也沒有離開機車,不僅全程都站在機車旁邊,穿完雨衣後也立刻離開騎樓,沒有停留許久,所以認為挨罰非常無理。
對此,台北地方法院認為,騎機車突然遇到下雨的情況,若暫時找個地方躲避降雨、穿雨衣,避免臨停在路邊,影響其他汽機車的通行,且王男及其友人穿完雨衣就立刻離開,是非常正常的行為。另外,法官也認為,王男當時並沒有離開機車,停放的位置更是沒有影響其他路人通過,所以也認為判罰無理,將王男收到的500元罰單撤銷。最後,訴訟費用的300元必須由被告負擔。
▼法官表示遇到下雨的情況,若暫時找個地方躲避降雨,是非常正常的行為。(示意圖/東森新聞)
(封面示意圖 / 與當事人無關 / 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