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李長榮化工官網)
前幾天屏東地檢署接獲線報,有人指控李長榮化工新園廠涉嫌違反空氣汙染防制法,並短報空汙費,而檢方指揮保七、環保署南區督察大隊成員追查後,發現該他們疑似在2010年就開始虛報空汙費,間接獲利3000萬元,最後廠長郭建裕、會計陳香怡、倉管人員方俊仁皆被屏東地院裁准羈押禁見。
根據檢方調查指出,李長榮化工新園廠是一家製桶工廠,是環保署在2003年所公告的應申報年排放量之固定汙染原的工廠之一,還要依照空汙法定期填寫空汙防制費申報書。但是郭建裕等3人為了減少成本支出,竟以短報油漆、香蕉水等原物料用量,以及揮發性有機化合物的數量,涉嫌詐欺並違反空汙法第47條的申報不實罪嫌,最後被屏東地院裁定羈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