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對夫妻同為BDSM(皮繩愉虐)愛好者,相識後墜入愛河並結婚,不料2人婚後5個月,男方無意間發現妻子和他人有染,還和小王互傳鹹濕對話,後來更直接離家出走,氣得提出離婚訴訟。女方則反控,丈夫有特殊性癖好,甚至不顧自己反對,想找其他人加入。法院審理後,判准2人離婚;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人夫主張,自己和妻子於2018年7月間結婚,他當初為了結婚努力存錢,婚後也按照對方意思勤奮工作,希望能一起生兒育女,誰知女方不僅不願生小孩,還和多名男性搞曖昧,甚至跟其中一人發生性關係,且她在姦情曝光後多次藉故爭吵,最後更直接離家,不願意告知去向、住處,只好訴請離婚。
▼妻子在姦情曝光後多次藉故爭吵,最後更直接離家。(示意圖/pixabay)
針對男方說法,人妻反控,丈夫具有BDSM性癖好,鍾愛於剝奪他人身體控制權,藉由壓制自主意思、支配他人身體使其臣服,以為取樂,還稱此為「開發玩具」,雖然她在婚前就知情,但自己一直以為類似關係僅存在於兩造之間,孰料丈夫卻於婚後不到2個月表示,欲找第三人加入夫妻倆的閨房情趣。
被告進一步透露,因為她年紀較小,深怕影響夫妻關係,遂配合男方要求並容忍其在網路交友平台邀約不特定第三人進行「開發」,並努力使自己成為「被開發之玩具」而參加對方舉辦之BDSM聚會,讓先生以外之人開發,以盡力滿足老公的慾望,後來實在受不了,旋即表達不願再嘗試,結果原告並未理會。
至於出軌一事,人妻則辯稱,她僅視對方為無話不談之密友,並非外遇對象,且原告提出的對話紀錄有遭編輯竄改可能,縱使對話為真,亦不能據此認定她與其他男子合意性交,頂多只能證明自己有網路交友,對話內容也僅是性幻想及用以自慰之文字性愛,難據此認定2人係針對實際發生之行為進行討論。
台中地院勘驗對話紀錄,認定人妻與小王確有交往過從甚密、逾越一般社交情誼之對話情形,而被告面對丈夫提問「還沒辦法一起玩或被其他人玩啊」時,曾回應「那就是丟給你慢慢開發玩了~下次我就不跟了」等語,足證相關情趣行為已超過她所能承受之範圍,審酌兩造均無明顯過失,但女方出軌可歸責之程度大於原告,最後判准離婚,駁回2人求償;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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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尪愛玩BDSM!揪陌生人「開發玩具」逼臣服 嫩妻遭調教崩潰…判決狠打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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