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某國中傳學生下毒事件!日前一名就讀國二的B姓女學生,因與A女同學產生誤會,B女竟夥同3名友人購買硼砂,並加水稀釋3度倒入A女水壺,導致對方爆瘦8公斤,直到3個月後事情才被發現。事後,警方訊後依「殺人未遂」罪嫌將B女移送少年法庭,隨著下手動機曝光,教育部也出面回應了。
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A姓女同學的母親透露,A女從小身體就不好,從出生就住在加護病房,長大後更是經常進出醫院,沒想到女兒喝下硼砂稀釋過的水後,開始出現嘔吐、拉肚子的症狀,不僅身體不適、食慾不振,體重還減輕約8公斤,後遺症相當嚴重,這也讓A女的母親相當心疼。
▼A女同學遭同學下毒。(示意圖/Pixabay)
據了解,B女下手如此狠心,全因一起小誤會。該校班上有許多小團體,平時A女沒有跟B女玩在一起,沒想到某天一名同學不理B女,導致B女誤以為是A女搶了她的朋友,先故意把她的鉛筆盒撞倒在地,老師告知她這行為不妥,又讓她認為老師袒護對方,於是便夥同3名友人購買硼砂,再加水稀釋3度倒入A女水壺,直到3個月後,其中一名同學說出這件事,才讓事件全曝光。
對此,嘉義市教育處長林立生表示,目前已啟動校安通報,除了輔導孩子,也積極與家長溝通處理,希望能教導學生更正確的觀念。目前警方訊後依「殺人未遂」罪嫌將B女移送少年法庭,而A母出庭時,透露自己被法官要求以3萬元和解,這讓她爆氣反擊,「要讓小朋友知道這樣做是不對的,接受法律的制裁,你(法官)怎麼讓小朋友認為說,花3萬簽和解就沒事,法官說她不會沒事啊,還會讓她到法院上課,那我女兒身體的損傷我找誰求償?」法官則回覆,「那妳要找醫生證明啊,她是因為喝毒水才會身體不舒服」。
▼警方訊後依「殺人未遂」罪嫌將B女移送少年法庭。(示意圖/Pixabay)
事後,B女家屬也出面澄清,表示是自己僅能負擔3萬元,而非法官提出。經法官調查,認為依現有證據並不足以認定少年的行為已符合殺人未遂的要件,但B女的行為確實不當,目前已裁定保護處分,儘管兩方談判和解不成,日後仍可對加害人求償,而B女將由少年保護官輔導,目前已自行轉學。
(封面示意圖/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