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榮民在邁入老年之後會選擇到榮民之家度過往後的日子,不料,卻有一名高齡老榮民因住進榮民之家後,慘遭照服員多次盜領存款,這名照護員的妹妹見狀後不僅沒阻止,更加入姊姊,如今這兩名姊妹的下場也出爐了。
根據判決書指出,屏東榮民之家一名步姓女照服員,現已經離職,在照顧方姓老翁期間,因為曾經陪同老翁到郵局提款,因此間接得知,老翁平時會將存摺及印章放在房間床頭旁的抽屜內,以及密碼填寫的地方,因而起了盜意。
得知些資訊後,她竟然竊取老翁的存摺,並委託不知情的妹妹到郵局提款,當時便謊稱是經由老翁同意,並冒用了老翁的名義到郵局填寫「郵政存簿儲金提款單」,在空白單上填上日期、帳號及提領金額,再用竊取來的印章在簽名欄位蓋章。
▼方姓老翁存款遭盜領78萬多元。(示意圖/pixabay)
步女的妹妹前後聽聞姊姊的指使共盜領了25次,每次約1到3萬完不等,共領出了69萬3000元,並將提領的錢交姊姊作為養育兒女及撫養父親的費用。沒想到在替姊姊提領的同時,步女妹妹竟也心生歹念,在姊姊不知情的情況下擅自額外盜領9次共9萬1000元,提供自己的生活花費。
姊妹倆總共詐領了老翁高達78萬4000元,金額相當驚人,直到老翁驚覺自己存款短短半年內少了70多萬元,趕緊報警,警方獲報後則調閱監視器確認步姓姊妹犯行。
檢警事後調查發現,步姓姊妹倆都已經離婚,共同撫養父親,但姊姊因獨自扶養2名單親未成年子女,經濟狀況不佳,而步女妹妹則是獨自在外生活,儘管兩人均坦承犯案,但並沒有和方姓老翁達成和解,兩人涉及偽造變造私文書罪、行使偽造變造或登載不實之文書罪、普通詐欺罪。
▼步姓照服員及其妹妹均遭判刑。(示意圖/pixabay)
經法官審理後,審酌後每罪分別判處2月至4月不等徒刑,步姐合併執行2年6月、妹妹則判刑1年,皆可易科罰金,全案可再上訴。因一時的貪圖造成此後果實在得不償失。
(封面示意圖/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