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哭就給錢」沒違反意願 繼父性侵判4年

「不哭就給錢」沒違反意願 繼父性侵判4年
新北市一名繼父帶著10歲的繼子到賓館性侵得逞,過程中因為孩子不斷哭喊,繼父就說「如果你不哭,我就給你錢」,小孩因為害怕就不敢再哭了,沒想到這句話成為法官考量的依據,認為沒有違反意願,因此判繼父4年2個月。但這個理由也讓兒福團體很難接受,覺得法官判太輕了。
繼父 性侵 不哭就給錢 兒福團體 判太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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