輾死浪浪罵「畜生」!雲林男駕駛遭肉搜 本人找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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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一名開著百萬名車的駕駛在經過雲林西螺建興路上時撞傷了一隻黑狗,但他並沒有下車查看狗狗的情況,反而是直接輾過揚長而去,冷血的行為讓目睹的民眾氣炸了,連忙追上去詢問,但駕駛卻冷冷地丟下一句「畜生啦」,顯然對於自己輾過狗狗完全不以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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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擊的一名女網友在臉書社團「爆廢公社二館」發文表示,自己在騎車經過建興路時,正好目睹該名駕駛開著百萬休旅車直接輾過了一隻黑黃色的狗狗,原PO見狀後,迅速衝上前向告訴車主他撞到狗了,然而該名駕駛卻不以為意,還一臉不屑的罵道「畜生啦」,一旁的路人看不下去,氣的直說「什麼畜生?這是一條生命欸」,但駕駛只冷冷地丟下一句「什麼命」就揚長而去。

 

▼女網友在臉書社團還原整起事件經過。(圖/翻攝自臉書「爆廢公社二館」)

 

而駕駛惡劣態度也讓附近民眾相當不滿,將整段畫面PO上了網,引起許多網友留言撻伐,紛紛痛斥這名駕駛太冷血了、會有報應等,甚至有網友自發的去肉搜出休旅車駕駛身分,而駕駛的臉書也被瘋狂洗版,目前已經關閉了臉書。但倒楣的還有肇事駕駛曾在一間火鍋店打卡,因此有網友誤以為他是火鍋店老闆,竟然出征狂刷一星負評,逼得店家發文澄清才平息此事。

 

目前小狗的屍體已經由女網友送去火化,而駕駛也向業者聯繫支付相關費用,並聲稱自己當時是跟老婆吵架,沒注意才會撞上,而也因為和老婆吵架所以心情不好,才會講出「畜生」這種話,但這個說法仍有待證實,因為根據事發當時的錄影和照片,副駕駛座和後座似乎都是沒有載人的。

 

而事發後,駕駛母親也替兒子緩頰,表示是因為他和女友回娘家,遭到娘家人反對兩人在一起才會情緒不穩,自己會勸勸兒子親自上網致歉,目前也已經釋出善意,負擔狗狗的火化費用,希望能平息眾怒。

 

▼目前小狗的屍體已經由女網友送去火化。(圖/網友關秀麗提供

 

而也有住在附近的網友透露,逝世的小黑狗是附近的流浪犬,牠還有一隻白狗小夥伴,兩狗平時都在平和南路出沒,相當親近人,所以很多住戶都會去餵牠們,「真的好痛心…旁邊的店家說…當下有一隻白狗在一旁守護著不走…然後…今晚只剩下它無精打采地跑來…可憐的浪浪」。

 

▼住在附近的網友透露,逝世的小黑狗是附近的流浪犬。(圖/網友廖奕翔提供)

 

事實上,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第1項的規定,如果開車肇事,像是撞到流浪狗、其他動物或是物品等,雖然無人受傷或死亡,但是未依規定留下來處理,要罰1000元到3000元罰鍰,而逃逸者則要吊扣駕照1到3個月。

 

而律師顏紘頤也忍不住在自己的粉專「顏紘頤律師的綠紫黃三色書房」表示,「大家最生氣的是駕駛說出的『是畜生,不是生命』這句話,動保法已經施行20幾年了還有這種觀念,也難怪大家生氣」,他說明若駕駛故意撞死,可能要負擔動保法第25條第1款的故意殺害狗狗罪,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若有機會閃躲卻因過失沒閃掉,可能要依動保法第30條第1項第1款過失致狗狗死亡來處罰鍰1萬5000元以上到7萬5000元以下;如果明知撞到了貓狗棄之不顧而逃逸,可能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第1項罰鍰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並吊扣駕照1至3個月。

 

此外,顏紘頤也建議大家真的發生不幸撞到貓狗的事故,最好還是停下來看一下,「因為即使第一次撞擊是因為閃避不及,如果貓狗受到第一次撞擊尚未死亡,卻因為未即時救治而死亡,或因為未即時救援導致被後車第二次撞擊而死亡,肇事駕駛很可能也要依動保法第30條第1項第1款處罰鍰」。

 

(封面圖/翻攝自臉書「爆廢公社二館」)

車禍 雲林 流浪狗 撞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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