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子最怕遇到糾紛,屏東內埔一位房東,出租房子給一位媽媽,房客對方第一個月繳房租加押金共1萬8,第二個月開始積欠房租,管理費和電費都沒繳,請她搬離,對方竟然要求退回押金才要搬,最後出動警察協調。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