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時,有名17歲長髮傳播妹到台中參加18禁毒趴,結果因服用過量何男等6人提供的混用毒品猝死。這期間至少有3人對她輪流性侵,甚至有一人還在現場負責拍攝影片。台中地院在2020年12月底因依妨害性自主等罪名,判處這行人5個月至4年2個月不等徒刑。
17歲傳播妹2019年7月11日到達台中,並於13日參加何男等一行人的18禁毒趴,在眾人邀約下食用3包毒咖啡後陷入昏迷,昏迷後開始遭何男等人輪番性侵、拍攝不雅照。14日凌晨,眾人發現少女漸漸意識不清,但他們竟未將少女送醫而是將她抬到豐原區某飯店繼續性侵,甚至將少女照片傳給另一名賴姓朋友,賴男見到照片情緒興奮,立刻前往旅館拍攝少女裸照及猥褻。直到當天傍晚5點30分,飯店員工因為他們未退房到房間內查看,才赫然驚見少女衣衫不整陳屍床上,上半身僅穿小可愛,下半身則用被單蓋著,其他私人物品及褲子等,被整理過後留在床頭櫃。法官驗屍時證實她服用的是第一級毒品海洛因、第三級毒品甲基甲基卡西酮(俗稱喵喵)、第三級毒品愷他命、一粒眠等才會引發急性中毒死亡。經檢警調查,發現何男等一行人在當天入住飯店後,多次進出房間,並在下午2時至4時陸續離開,且不僅房間內被刻意整理過,少女的遺體被發現時已出現屍斑,恐怕是才被抬進飯店不久便斷氣,已經死亡多時,行為相當惡劣。
當時警方循線找到何男等6名男子,訊後認為2人涉入輕微先請回,其中何姓、莊姓、吳姓男子承認與少女發生性行為,但否認性侵,強調是「18禁毒趴」玩樂,雖然被檢方依乘機性交、遺棄致死,以及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聲押,不過台中地院認為證據不足予以駁回,檢方不服提抗告。此案判決於2020年12月29日出爐,台中地院依轉讓偽藥罪、乘機性交罪及竊錄隱私部位罪,判處主嫌何男4年2個月徒刑;依偽藥罪、乘機性交罪,判處莊男3年10個月;依乘機猥褻、性交罪、竊錄身體隱私部位等罪,判處吳男3年8個月;依竊錄身體隱私部位、散步猥褻影像等罪判處賴男5個月;其餘鄧男、賴男等依偽藥罪判處6個月,全案仍可上訴。
▼台中地方法院裁定判決。(圖/翻攝自google ma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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