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房客改「與房東同名」 租豪宅作擔保詐162萬

惡房客改「與房東同名」 租豪宅作擔保詐162萬
新竹一名吳姓男子,4年前跟房東租下豪宅,還故意把名字改成跟吳姓房東一樣。接著再把豪宅設定成抵押權,做為擔保,跟地下錢莊借錢,一共騙走162萬元。新竹地方法院法官認為,這名吳姓男子,明明好手好腳,卻四處詐騙,決定重判他6年5個月的有期徒刑
惡房客 同名 新竹 地下錢莊 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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