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男子林金貴2007年5月9日晚間,在鳳山地區槍殺一名計程車司機,2010年遭判處無期徒刑定讞。但事後他仍不斷喊冤,高雄高分院2018年8月間逆轉改判林金貴無罪,但最高法院審理後,撤銷無罪判決,發回高雄高分院更審,歷經2年審理期間,高雄高分院3日更一審宣判,判林金貴無期徒刑。
據了解,高雄鳳山一名計程車司機2007年慘遭車上乘客槍殺,凶嫌在事發後逃逸無蹤,警方調閱監視器,以及找到3名目擊證人,紛紛指認是林金貴所為,加上他當時提不出有利的不在場證明,因此認定凶嫌就是他,並在2010年最高法院判處無期定讞。不過,冤獄平反協會對此提出新事證,指稱林金貴在案發時是短髮,但是凶嫌卻是長髮及肩,同時中研院的影像辨識證明不是同一人,聲請再審,高雄高分院認定新事證足以動搖原本判決,所以裁准再審,並停止執行。
▼林金貴的判決又逆轉。(圖/東森新聞)
雖然林金貴案發後測謊通過,加上監視器影像並不清楚,法官最後仍判林金貴無期徒刑定讞,被家屬指控草率定罪,但案情於2017年4月出現大逆轉,林金貴姊姊找到一張他案發2個月前拍的大頭照,和長髮披肩的凶嫌不同,高雄高分院認定證據不足,裁定案件再審,案經審理後,高雄高分院於2018年改判林金貴無罪釋放。
不過檢方上訴後,最高法院撤銷無罪判決發回高雄高分院更審,歷時2年審理,高雄高分院今(3)日更一審宣判,判林金貴無期徒刑,而當年讓他逆轉勝的大頭照,被檢方認為非原始檔,成了他被判無罪又改判無期徒刑的關鍵。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