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特帳號「台中米娜」,在今年7月突然曬出一系列的不雅照,同時寫下煽情文字,照片引發網友熱議,警方事後將拍攝照片的張姓男子與照片中的李姓女子,依公然猥褻罪移送法辦。兩人面對台中地檢署偵辦時,坦承這些脫序的行為,只是為了追求刺激,因此被檢方裁定緩起訴,張男向公庫支付2萬元,李女支付1萬元。
根據緩起訴書指出,今年7月22日晚間9時許,一名39歲的張姓男子與37歲的「台中米娜」李姓女子,為了追求刺激,相約到台中知名賣場IKEA拍不雅照,李女全程不但裸露胸部、臀部及下體,由張男掌鏡,事後還將照片分享給網友,同時寫下煽情文字,包括「想⋯⋯裸體在客廳看電視、裸體癱在沙發上放空」等。
▼推特帳號「台中米娜」在今年7月曬出一系列不雅照。(圖/翻攝自當事人推特)
經過警方循線追查,迅速將兩人逮捕到案,張男供稱,他幫忙拍攝完全沒收錢,李女則坦言,自己會在公共場所脫光衣服拍攝,是想透過裸照成名。事後,警方對兩人的脫序行為依法起訴,發現負責攝影的張男是一名廚師,「台中米娜」則是一名超愛刺激的李姓女子,今年7月突然在台中多處景點拍下不雅照。
▼台中米娜與拍攝者被依法起訴。(圖/翻攝自當事人推特)
根據台中地檢署審酌,認為此行為已違反《刑法》意圖供人觀覽而公然猥褻罪,及散布猥褻影像罪,不過考慮到兩人並無前科,且有悔過之意,因此均予以緩起訴1年,不過張男須支付公庫2萬元,李女則支付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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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翻攝自當事人推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