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就是不對!日前一名王姓男子因為違規迴轉遭開單18萬,對此他相當不服,遂提起行政訴訟,指出警方攔下他時竟說「開奧迪的都是屁孩」,控訴員警攔查原因違法。
根據判決書指出,王男在今年1月深夜開車行經高雄仁武區八德中路、永仁街口處,因違規迴轉遭警目睹,在等停紅燈時被按喇叭示意攔查。隨後警方發現王男搖下車窗後飄出濃濃酒氣,員警遂詢問他有無飲酒,王男當下雖坦承酒駕,但拒絕接受酒測,員警最後依違反「酒後駕車拒測,未肇事」的規定,裁處他罰鍰18萬元、吊銷駕駛執照,並應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對此,王男不服挨罰,提起行政訴訟。
▼王男因違規迴轉遭開單18萬,對此他相當不服,提起行政訴訟。(圖為橋頭地方法院/翻攝自GoogleMAP)
王男在法庭上表示,當時警方攔下他時表示「開奧迪的都是屁孩」,控訴警方從攔查之初的「原因」即違法,並指出員警攔查要件應限於「已發生危害或依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之交通工具」。此外王男還指出,根據他行車紀錄器資料,員警出現的地點與視線角度,根本不可能看到自己「車輛迴轉」,認為罰無理,判求撤銷。
不過橋頭地院審理時,當初開單的黃姓員警出面證稱,他當日執行巡邏勤務時,親眼目睹王男違規行為,故上前攔檢,後續又因王男自承酒駕又拒絕受檢他才開單舉發,強調過程一切合法。
高等法院勘驗相關光碟影像後,發現王男遭攔當下有詢問警:「為什麼想要抓我」,黃員確實有回應:「就看你開奧迪,開奧迪的都是屁孩,所以想攔一下…」等語,但法官認為,王男在路口違規迴轉,員警目睹後攔車,過程並無不法,且這才是他真正遭攔的原因,審結判王男敗訴,罰單無法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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