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偵辦台灣大學校長管中閔被控偽造文書、違法赴中國兼課等案。檢察官歷經2年多偵辦,日前以查無不法將全案簽結。
管中閔於2018年1月當選台大校長後,被控參與台大校長遴選卻沒揭露兼職實情,涉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他另被控違法前往中國廈門大學兼課,涉嫌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等罪。
北檢受理案件後,簽分「他」字案偵辦,陸續以證人身分傳喚台大遴選委員及教務處職員說明,並發函相關單位調閱資料比對。
歷經2年多調查,檢察官認定管中閔所為並未使公務員登載不實,且並無未經允許擅自出境或逾越核准地區等情事,查無不法,將全案簽結。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