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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打火機向妻潑汽油 夫嗆:「台灣殺人不判死刑!」

2020/10/27 09:59 東森新聞 責任編輯 趙翊絜 字級:
讀稿
拿打火機向妻潑汽油 夫嗆:「台灣殺人不判死刑!」

台北一名56歲黃姓男子,與妻子發生爭執,出門拿汽油打算潑灑妻子,黃男直嗆「大家同歸於盡,台灣殺人是不判死刑的」,不停威脅妻子,不過,黃男潑灑完汽油,立刻離開現場找朋友,期間,也打給警消告知狀況。事後,妻子雖然無大礙,但黃男仍犯了恐赫危害安全罪,被台北地院判處有期徒刑2個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緩刑2年,付保護管束,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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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指出,今年5月24日,56歲的黃男晚間與妻子吵架,隔天上午10時,黃男傳一張裝滿汽油的保特瓶照給妻子,並打著「你最好做好心理準備,你要同歸於盡,我成全你,回家我會帶汽油,台灣殺人是不會死刑的」等話,隨後黃男立刻返家向妻子潑汽油,並將打火機留在現場就離開。

 

▼黃男傳裝滿汽油的寶特瓶照,威脅要與妻子同歸於盡。(示意圖/PIXABAY)

黃向警方供稱,他潑灑完汽油後,立刻去找朋友,他又想到妻子身上都是汽油很危險,便主動打給警察報案;黃男妻子表示,夫妻倆平常雖然會吵架,但黃男從未動手過,妻子稱,黃男潑了汽油後,她想打電話給房東,黃男還提醒她拿手機可能會著火,並向妻子認錯。

 

根據雙方證詞,黃男犯行後自白不諱,並積極與妻子達成和解,取得妻子的原諒,因此依照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黃男2個月有期徒刑、緩刑2年,得易科罰金,緩刑期間交付保護管束,全案仍可上訴。

 

▼黃男潑汽油後,把打火機拿在現場就離開,未釀成大錯。(示意圖/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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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翻攝自台北地方法院 google m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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