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當時現役軍人黃姓嫌犯,因為不滿前女友分手後持續逼債,持著一條童軍繩,先是殺害對方母親,之後更性侵對方接著殺害。高院審理後,一二審都判處死刑,但上了最高法院後,認定死刑判決沒有詳載「兩公約」原則,發回更審,今天(4號),受害家屬拿著死者遺照出面控訴,鄭捷兩年內伏法,他們都已經等了三年,更痛斥嫌犯百分之百沒有教化可能,希望司法能幫他們討回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