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助在台灣尋求庇護香港人維持生計的保護傘餐廳昨天遭人潑穢物。警方今天逮捕涉案的莫姓男子,依公然侮辱等罪移送台北地檢署。檢察官訊問後懷疑有共犯在逃,將莫男聲押禁見,法院最後也裁定收押禁見。
一名黑衣男子昨天中午裝有雞糞等穢物的桶子,徒步前往「保護傘」餐廳,把穢物潑灑至櫃檯後,隨即逃離現場,一名香港籍女店長遭波及。案發後,台北市大安警分局與刑事警察大隊組成專案小組偵辦。
專案小組擴大調閱案發地周邊監視器及訪查後,掌握莫男涉案,今天凌晨前往莫男在新北市汐止區住處逮人,並起獲作案鞋子、帽子及裝有穢物的水桶。
有傷害前科的莫男警訊時供稱,是因前一天到餐廳消費後,吃壞肚子心生不滿,才持裝有雞糞等穢物前往店家潑灑。警方訊後依涉嫌恐嚇、毀棄損壞、公然侮辱罪等罪,將莫男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
檢察官複訊後,查出疑有人提供金錢教唆莫男到保護傘餐廳潑穢物,本案有共犯在逃,莫男有逃亡、勾串共犯之虞,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法界人士表示,刑法公然侮辱罪,可處拘役或9000元以下罰金;恐嚇危害安全罪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00元以下罰金。毀損罪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0元以下罰金。
(封面圖/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