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劉姓男子想要追求一名女大生,透過通訊軟體告白不成,但他並不想放棄,一個月後,他得知女大生因動手術而在家中休養,竟色心大起,以探病為由到對方位於新北市新莊區的住處,強脫衣物打算性侵,期間女大生不斷哭鬧反抗他才停手,新北地院判決結果出爐,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劉男2年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女大生因為手術關係在家中休養。(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根據判決指出,當時21歲的劉姓男子於2018年8月透過LINE向女大生告白,但女子以8月底要做手術為由,拒絕劉男,同年9月,劉男得知女子做完手術在家中休養的消息,以探病為由從台中北上,到她家中洗澡、躺在床上與對方聊天,期間還一度睡著,怎料,劉男醒來後竟將她抱到床上,強脫衣物打算性侵,期間女子嚇得不斷尖叫、哭鬧,這才停下動作,道歉離開,事後女子封鎖劉男LINE和IG等聯絡方式,並報警提告。
▼劉男以探病為由前往女子住處企圖性侵。(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到案後劉男否認犯行,但女子的閨蜜、同學都證稱她事後不斷哭泣,疑似出現創傷後壓力反應,且劉男測謊未過,新北地院判定,劉男欲追求女子,但不顧對方意願企圖性侵,對她身心造成嚴重傷害,加上事後否認犯行,沒有反省及悔過,也未獲女子原諒,因此,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劉男2年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事後女子不斷哭泣,也決定對劉男提告。(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封面圖/翻攝自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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