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16歲的女學生小姚,日前在北京一所外語學校的教室內被人殺害。隔天17歲的王姓男同學投案供稱,與小姚發生性關係後,擔心被女方聲張出去,於是起了殺心。但小姚母親卻認為,2人根本就不是男女朋友關係,女兒是遭受性侵後被殺害,並向嫌犯及其母追討共175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757萬元)賠償,王男家屬近日透過律師表示,被害家屬的要求不合理,除了拒絕賠償之外,要求被害家屬自行找尋學校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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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小姚與王姓男同學為高一年級同學,2016年學校元旦晚會,擔任晚會主持人的小姚引起了王姓男同學的注意,晚會結束後,王男就向同學要了小姚的微信。隔月,王男向小姚表達了愛意,但遭小姚拒絕。2016年5月19日晚間,姚女在和母親以微信聊完天以後就突然消失,母親覺得女兒平時非常規矩,不太可能私自離家,沒過多久,就有人在校內一間教室發現姚女的屍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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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男遭逮後向警方供稱,案發當晚,是在小姚主動要求的情況下,兩人發生性關係,但後來小姚反悔,要將此事告訴老師,王男因為害怕被告發,於是動手將小姚勒死。但姚女的母親卻表示,從女兒生前的表現來看,2人並非男女朋友,「她明明是被逼,我常聽我女兒說那個男的很討人厭的事情,而且她身上那麼多傷,那麼多瘀青,一定是被強迫的過程中被打出來的」!北京一中法院日前宣判,以故意殺人罪、性侵罪、數罪併罰,判處王男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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