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議員王家貞、李中岑等人7月20日揭露坊間出現仿冒三倍券,遭台南市警局以違反社維法移送,台南地方法院簡易庭裁定不罰,警方提起抗告,台南地院今天駁回,全案確定。
台南地院發言人林福來今晚指出,合議庭認為被移送人王家貞、李中岑等人因過失而未加查證是否「台灣銀行已證實是假三倍券」,就公布於公眾的言論難以認定是謠言,且尚不足以影響公共安寧,地院裁定「不罰」無違誤。
王家貞、李中岑7月20日召開記者會宣稱坊間出現仿冒三倍券,民眾拿到銀行兌換才被發現,但商家7月23日才能到銀行兌換三倍券,市議員因此挨批是烏龍爆料,台南檢警當時也未接獲通報。
台南市警局第四分局因仿冒三倍券案,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王家貞、李中岑、及王家貞助理李昱潔、化妝品原料商勞德正等4人,台南地院簡易庭8月26日裁定「不罰」,裁定書8月31日送達市警局,警方9月3日提起抗告。
簡易庭認定政府發放振興三倍券及使用、辨識屬公共政策,王家貞等人對三倍券的時事提出針砭,屬憲法保障言論自由的範疇,同時難認有捏造不實謠言的故意,經濟部也即時澄清,未具影響公共安寧的具體事證,因此簡易庭裁定「不罰」。
(封面示意圖、真三倍券/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