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一名父親,常常趁妻子凌晨出去工作的時候,跑去女兒房間侵犯,更誇張的是,該名父親從女兒小五就開始伸魔爪,直到國三時,女兒因為怕懷孕,才向輔導老師吐實情,如今,判決結果也隨即出爐。
判決書指出,這名嘉義男子時常在外縣市工作,只有休假的時候,才會返家陪女兒和妻子,從女兒小學五年級開始,以每1.5個月1次的頻率,每天妻子凌晨出外採蚵的時候,直接跑去女兒的房間,趁其意識不清時硬上,累積總計27次,女兒國三的時候,因為擔心懷孕,跟學校輔導老師討論,整起事件直接曝光。
▼女兒遭爸爸侵犯。(示意圖/Pixabay)
受侵犯的少女透露,從國小五年級的時候,偶爾半夢半醒就會被爸爸開始侵犯,自己太害怕不敢報案和告訴其他人,國三(104年11月)某天晚自習,因為壓力太大就跟輔導老師說「如果懷孕怎麼辦?」輔導老師一問之下才知道對方是少女爸爸;少女的媽媽則表示,原本和老公感情很好,直到他在外地工作的時候有小三,兩人才疏離,某天女兒確實有對自己說「媽媽,爸爸剛才把我當成妳」,但當時沒有聽清楚,直到社會局來了以後,才驚覺不對勁。
▼在輔導老師詢問下,案情水落石出。(示意圖/Pixabay)
被指控的男子則反駁,否認自己有對女兒侵犯,強調在女兒就讀國小二、三年級的時候就在外地工作,平均1、2個月才回家1次,有時候拿錢給妻子後就離開了,在家的時候都跟妻子或是一個人睡,很少跟女兒有接觸,「女兒只是不滿我外遇,然後想要維護媽媽才會這樣講話」;綜合以上結果,台南高分院審理時,認為男子犯行明確,依故意對少年犯乘機性交罪共14罪,各處有期徒刑3年8月,合併應執行9年2月。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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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示意圖/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