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宜蘭市一名古姓男子因懷疑母親煮輻射豬肉水餃給自己吃,一怒之下情緒失控,重拳打死自己86歲母親,當時一、二審皆判定古男受精神疾病影響,辨識能力降低,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古男18年有期徒刑,並要求刑後要接受5年監護照顧,全案再上訴,遭最高法院駁回,判決定讞。
這起事件發生在2018年12月,古男懷疑母親用輻射豬肉包水餃給他吃,想要毒殺他,又質疑母親撕掉他的文件,在種種妄想之下,出重拳連續痛毆老母親的頭、胸、背部和四肢,隨即離開房間。直到3天後,古男見母親倒臥床上不動,才找來葬儀社處理,葬儀社人員到場後發現,老母親身體已經發黑、彎曲,且頭部、臉部有多處外傷,加上古男拿不出死亡證明,業者便立刻報警處理。
▼葬儀社到現場起疑而報警。(圖/東森新聞)
待警方到達後,古男宣稱母親是吃東西噎死,但說詞不斷反覆,在警方的追問下,他才坦承3天前曾動手毆打母親,但無意殺人,相驗證實老母親已死亡3天,頭部到胸部、四肢都有大片鈍銼傷、骨折和血胸。據附近鄰居表示,古姓男子攻擊媽媽已經不是第一次,早在十年前,古男就曾經想用刀砍傷母親,幸好及時被弟弟阻止,才沒有釀成大禍,且古姓男子曾被送到南投草屯療養,獨居一段時間,後來老母親才把他接回家,豈料竟引來殺身之禍。
▼古男遭判刑18年。(圖/東森新聞)
當時這起案件震驚社會,一、二審時法官鑒於古男患有思覺失調症,但犯案時還不至於不能自制,判古男18年有期徒刑,並要求刑後要接受5年監護照顧,全案再上訴,遭最高法院駁回,判決定讞,讓這名逆子對自己的誇張行為負起責任。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