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新莊八極拳社團,師兄弟說好對練點到為止,張姓男子卻用禁招「斧刃腿」,踹斷師兄小腿,案件進入高院判決,依傷害罪判張姓男子6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確定,民事則判賠償33萬。據了解,斧刃腿針對關節要害的招式,被多數武術社團列為禁招。
對斧刃腿有研究的武術散打搏擊協會理事長張恩煌表示:「那是針對性的,因為畢竟我們腳後跟,就好像是用斧頭的背面,用力去做敲打,而這個力量不亞於一個棒球棍的力量。」
▼協會理事長分析斧刃腿的危險性。(圖/東森新聞)
張恩煌表示,斧刃腿就像斧頭背面重重攻擊腿部,「撞下去都會造成傷害,這個是斧刃腿的一個使用方式。」
▼協會理事長張恩煌親自示範斧刃腿。(圖/東森新聞)
2017年2月的官司糾紛就是類似情形,師兄弟對練說好點到為止,過程中,師兄用右腋夾師弟脖子,沒想到結束收招時,師弟以禁招斧刃腿踢中師兄左腿,導致腿斷倒地。法院審理,張姓師弟堅稱是師兄準備摔技,他急於掙脫否認踢人,但其他師兄弟作證,看到張姓男子出腳,以斧刃腿整個踢下去,高院法官認定他故意並態度惡劣,日前刑事部分,張姓男子被判刑6個月,可易科罰金18萬,如今民事判決出爐,他得要賠償對方33萬。
▼師弟堅稱是急於掙脫才不小心傷到師兄。(圖/東森新聞)
中華武聯協會副理事長詹前賢(非當事人):「私人規範有規定說,我今天不能用這招,所以才會出現所謂的禁招,你都必須要去控制,其實是不能用的。」師兄弟間切磋武藝,為了贏面,師弟使出禁招,對簿公堂,已經讓同門師兄弟撕破臉。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