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離婚的中年男子「阿傑」(化名)在網路上認識了年僅15歲的少女「小花」(化名)後,與女方發生性關係。明知小花還是未成年的情況下,誘之拍攝性愛片,更幫忙將影片上字幕留作觀賞。經台中地方法院判決,阿傑需服1年2個月的徒刑,緩刑2年。
阿傑與小花認識之後,就與對方在自家住處發生性關係,而他也曾傳鹹濕訊息,「又想那個了」、「不能愛愛,只能自己來」、「拍胸部的照片來證明給我看」等,誘使小花拍攝了55張裸露照片給他。而後來阿傑也在小花的同意下,將兩人的性愛過程全拍下,在後製將影片上字幕後留存下來觀賞。
台中地方法院審理案子後認為,阿傑明知小花是未成年,卻為了私慾,引誘對方拍下裸露照片實屬不該。雖然兩人為男女朋友,但小花無法成熟做出性自主決定能力,即使未成年表示性行為她自願的,未成年人仍會被認定是一位受害者。但惟審酌阿傑犯罪過程及手段尚屬平和,與對方調解成立,因此依法判他1年2月徒刑,緩刑2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台中地院判小傑1年2月徒刑,緩刑2年。(示意圖/pixabay)
●東森新聞關心您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封面示意圖/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