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一名某大學女助理教授在2017年間曾對男學生伸出魔爪,要約該名男同學一同去汽車旅館泡澡,此性騷擾事件經男同學申訴後,該名女助理教授於約聘到期日前1個月遭到停止聘約,且校評會2年內不得再約聘她,對此,女助理教授不服結果,決定提起行政訴訟。
▼女助理教授對男同學性騷擾。(示意圖/Pixabay)
判決內容指出,該名男同學供稱原本打算矇混過去,但隨後女助理教授表示,「只有她脫很尷尬」,且又再次詢問「不跟我一起泡澡?」男同學當下認為逃不過才勉強進入離對方最遠處泡澡,過程中儘可能沒有肢體接觸,未料,對方卻變本加厲表示「左肩痠痛」,男同學當下只好照做幫忙按摩,最後是以「有個排練很急」為由脫身,事後該名男同學打給女方表示,「一切覺得很詭異、不舒服」,對方卻回「聽你說詭異,真的讓我很不好意思」。
▼女助理教授邀約男同學泡澡。(示意圖/Pixabay)
全案經校內性評會決議後,終止與女助理教授的合約關係,且2年內不得再約聘,而最近一次聘約為2017年8月1日起至2018年7月31日止,女子不服聘期前1個月被終止,向教育部訴願被駁後,決定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撤銷原處分,本案經高等行政法院審理,考量該名男同學感覺難受、情緒差,後續課程無法正視老師,女子藉由學生對老師的信任,說出不受歡迎的性意味言詞,確認性騷擾,最終以處分無誤,判女子敗訴,全案仍可上訴。
●東森新聞關心您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封面圖/翻攝自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