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賄2億!最貪女科員判刑13年 二審逆轉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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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度被外界稱為「最貪女科員」的前汐止區公所科員「王玉升」,涉嫌索賄2億元,一審依違背職務收賄等罪,判刑13年,但到了二審,法官卻認為,當時簽訂土地買賣授權時,不是承辦業務者,也沒對價關係,因此改判無罪,震驚法界。但案子進入到最高院,卻被認定判決理由前後矛盾,事實調查不夠清楚,撤回原判決,發回更審。

 

 
▼王玉升二審獲判無罪。(圖/東森新聞)


看到鏡頭連忙閃躲避而不答,他就是一度被外界稱為,最貪女科員的王玉升,2013年遭指控放水,勾結土地仲介,一審依違背職務收賄等罪,判刑13年,但二審大翻盤,法官改判無罪,讓法界相當震驚,現在最高法院認為判決理由前後矛盾,撤銷原判決,發回更審。


▼王玉升被外界稱為最貪女科員。(圖/東森新聞)


整起事件要從這邊說起,當初2008年,時任汐止市長黃建清收受祭祀公業保儀大夫蔡宏昇的賄款,要求原本的土地在神明會下變更名目,成祭祀公業後賣地,儘管王玉升拚命阻擋,最後還被調職,因此憤而舉發,一時成了肅貪女英雄。沒想到,2013年,自己卻變成「最貪女科員」,當時他找上李昌諭這個白手套協助祭祀公業,蔡宏昇把土地以六億多元,賣給欣偉傑建設公司,過程中,王玉升原抽佣2億,雙方協議四千萬成交,一審依違背職務收賄等罪判刑13年,但到了二審卻翻盤,法官認為,雙方李昌諭跟蔡宏昇簽訂土地買賣授權時,王玉升不是承辦業務者,加上沒有對價關係,不構成違背職務收賄,改判無罪,但明顯違反公務員服務法,要依規定行政歸究,現在,最高院認為判決沒有釐清,而且判決前後不一,因此撤銷原判決,發回更審。


▼2008年,時任汐止市長黃建清收受祭祀公業保儀大夫蔡宏昇的賄款。(圖/東森新聞)

 

(封面圖/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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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貪女科員 2億 無罪 收賄 王玉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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