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網友真的要提高警覺!一名男子透過社群軟體認識女網友,邀約到台北市一間餐廳喝酒聊天,沒想到趁對方接完電話後,竟將她強拉進女廁伸狼爪,直到同行友人發現不對勁,才趕緊到廁所外敲門,事後女網友提告,判決也出爐了。
起訴指出,去(2019)年10月6日晚間10點左右,男子邀女網友到一間餐廳見面,對方在友人相陪下依約前往,期間小酌了幾杯,女網友後來在走道講電話,豈料男子突然出現抱住她,不顧對方反抗,將她強行拖進女廁性侵得逞,直到同行友人察覺有異,到廁所外敲門查看,才看到男子開門走出。女網友當晚在友人陪同下,到醫院驗傷並前往警局報案。檢方根據現場監視器畫面,被害人及證人證詞,將男子依強制性交罪起訴。
▼女子講完電話被強拖進廁所。(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事實上,類似案件時有耳聞,一名18歲女子透過交友軟體認識男網友,卻不知道對方實際上已經32歲、離過婚,且育有一對子女,2人相約在士林夜市見面,男子以「我累了」為由,將車開至摩鐵,女子心裡突然有不好的想法,要求男子送她回家,但男子卻不予理會,將她強拉進房間2度性侵。
事後,女子向母親訴苦,驗傷提告,並求償100萬元。不過,男子否認性侵,辯稱是合意性交,但女子鉅細靡遺說明經過,也拿出驗傷單證明,更因此情緒異常,半夜只敢開大燈睡覺,常出現狂哭,一直怪自己:「我做錯什麼,為何這樣對我」。法院認定男子犯行已經影響女子身心,判他3年10月定讞須入獄,另外還須賠償20萬元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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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翻攝自維基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