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賴姓男子前年5月持刀刺死王姓牙醫案,台中高分院今天二審判無期徒刑。王妻今天表示,對於未判死「真的非常不能接受」,懇請政府正視思覺失調傷害人命的議題。
台中市賴姓男子民國107年5月24日,持刀到妹妹工作的牙醫診所,刺殺王姓牙醫致死,還刺傷診所2名職員,法官審酌精神鑑定報告,認定賴男犯案時思覺失調、喪失行為能力,一審依殺人罪判無期徒刑,經上訴台中高分院今天維持原判,全案可上訴。
王妻與兩名子女今天也到庭聽判,得知判決結果難掩失望,仍與委任律師到法院外向關心案件的社會大眾致謝。
「我真的非常不能接受!」王妻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法官認為加害人有精神疾病,犯案時受嚴重精神疾病影響,但是台中榮民總醫院的鑑定報告中,加害人沒有受精神疾病影響,法官卻採用衛生福利部草屯療養院的鑑定,讓她非常不解。
王妻說,從小燈泡案件無期徒刑定讞,到賴姓被告沒有判死刑,司法是不是要宣告,台灣已經成為精神疾病患者,或者有心人士假藉精神疾病之名傷害人命的免死天堂,相信大家和她一樣,對台灣法律真的很失望。
王妻表示,死刑是司法要維護社會秩序、保護人民而立的一條紅線,如果不肇事不踩紅線,不會有死刑的判決 這完全是個人行為的選擇,但是今天這條紅線早已褪色看不見了,近幾年來,幾件震驚社會的殺人事件,司法最多判無期徒刑,而台灣司法的無期徒刑最多25年就可申請假釋,不是真正的無期徒刑。
她說,請總統蔡英文聽聽小老百姓的心聲,今年4月總統執行翁姓兇嫌死刑槍決,對社會而言是遲來的正義,現在她懇請政府正視思覺失調傷害人命的議題,檢討教化造成的社會效應,盡快司法改革,落實無期徒刑,這樣小老百姓對司法才會有信心。
委任律師徐承蔭表示,憲法保障人民生存權,但只能任由被告殘殺侵害,被告行兇後不曾悔過,反觀被害人的生存權已被硬生剝奪,還要有多少人民犧牲,國家才會正視無辜被害人的憲法人權。
(封面圖/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