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在勞動事件法實施首日,遞狀控告長榮航空公司不得對去年參與罷工會員差別待遇,桃園地院今天下午調解成立,是勞動事件法實施後桃園第一件調解及成立案。
桃園地方法院表示,此案為勞動事件法在今年元旦施行後,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在施行的第一天,到桃園地院遞狀,以工會為原告,主張長榮航空公司不得對去年6月20日參與罷工會員差別待遇等,限制空服員使用長榮優待機票及立榮國內線優待機票。
桃園地院表示,案件由桃園地院院長邱瑞祥指定有經驗的勞動調解委員朱瑞陽及李貞儀,共同組成勞動調解委員會,經過3次勞動調解,基於勞資關係和諧與友善、武漢肺炎疫情對航空業影響,達成自明年元旦起恢復罷工空服員權益調解成立,也是勞動事件法實施後桃園首件調解及第一件強制調解成立案。
桃園地院表示,罷工空服員遭長榮航空公告限制使用,包括長榮優待機票及立榮國內線優待機票權益,除了在明年元旦恢復會員使用優待機票權益,長榮航空也願在今年6月1日前,將調解案相關內容,增列於「長榮航空國際航線員工優待機票福利辦法」中。
空服員職業工會說,面對疫情對航空業的衝擊,工會希望減少過去爭議、修復勞資關係,公司也願意給出比過去協商更好的方案,所以在法官和調解委員的促成下,雙方達成共識,希望公司能看見工會釋出的善意,攜手共度疫情,照顧好每一個員工。
長榮航空表示,去年與空服員職業工會於罷工後簽訂和平協議時,就已同意將漸進式給予未於罷工期間支援的員工享有優待機票福利,後續雙方就漸進時程也多次協商交換意見,公司欣見空服員職業工會在疫情嚴重衝擊時願意屏除歧見退讓,長榮航空也願意善意回應,提早自明年元旦起,給予員工使用免費優待機票的福利,雙方順利達成和解。
(封面示意圖/翻攝自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 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