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在桃園一間養生館擔任負責人,另一名男子則在現場從事櫃台人員的工作,負責收取費用,並安排小姐,但2人竟讓店內的小姐提供性交易服務,對此警方喬裝成男客到館內,順利破獲這起案件。桃園地院審理後,也分別對2人判刑了。
根據判決書,2名男子是該間養生館的實際負責人及現場負責人,卻共同基於意圖使成年女子與他人為猥褻行為而容留、媒介以營利之犯意聯絡,讓店內小姐為男客提供按摩及半套性服務,費用會抽取傭金,剩下的錢才是歸小姐分得。養生館的詭異行徑引發警方懷疑,因此由其中一人喬裝成男客上前消費,員警一開始趴在床上被按摩背部,大約30分鐘後,改翻身按摩正面,沒想到小姐將雙手伸進他的內褲。
▼養生館藉機從事性服務。(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員警以話術和小姐對談,「這樣是不是要加錢」、「你們一節是幾分鐘啊?」不久他的內褲被拉到膝蓋,正當小姐取出潤滑液時,他趕緊假借上廁所名義離開,並聯繫埋伏在外面的員警進入逮人。
▼員警喬裝男客上門消費逮人。(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桃園地院審理後認為,2名男子的行徑已經破壞社會善良風俗,且犯後的態度難見悔意,被告還辯稱「在店內立有張貼明令禁止色情按摩之公告」認為此舉常被色情按摩從事,店家預先擬定作為規避查緝之用,不足以作為其不知情之證據,另外審酌2人的經濟狀況,依犯共同犯圖利容留猥褻罪,各判實際負責人4月徒刑,現場負責人3月徒刑,如易科罰金,得以一千元折算一日。
(封面示意圖/翻攝自photoA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