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有位呂姓人夫在外找小三,與在經營早餐店的陳姓人妻暗自交往,兩人都各有家室,約定離婚後還要繼續在一起。不料這段關係被呂男的老婆發現,事後男方想要結束這段不倫戀,還嗆陳女說,「我只能勉強跟一個奶下垂技術又差的老女人愛愛」、「自己愛逼我X妳」,陳女也不甘示弱回酸「全家死光」。針對此案台北地院已做出判決。
▼陳女和呂男約定離婚後要繼續在一起。(示意圖/pixabay)
這段不倫戀被呂男正宮發現後,男方馬上就想脫身甩掉陳女,開酸「每次去妳們家妳都要愛愛,然後又聽妳在那邊看我老婆FB罵我老婆」、「我都被妳逼了X妳這個女人那麼多次了,妳還跟我裝不熟,老女人還不敢承認自己愛逼我X妳」、「為了不讓我家人受到妳的恐嚇脅迫,我只能勉強跟一個奶下垂技術又差的老女人愛愛」。
兩人撕破臉後,陳女將一張寫有「你這樣太過份了,說好要打電話給我,說好要談談的,居然一直在騙我,你真的要為那隻該死的賤肥豬做成這樣嗎?」、「不要真的搞到家破人亡、全家死光才後悔」的紙條,貼在呂男機車上,要求呂男一定要打電話給她,呂男的老婆看到後,決定報警處理。
男方的老婆提出公然侮辱及恐嚇告訴,呂男還將與陳女的對話紀錄公開,證明雙方曾發生性行為,甚至加碼指認陳女胸部與私密處特徵,供正宮加告陳女相姦罪。
面對指控,陳女矢口否認與呂男性交,對此台北地院認為,光憑呂男指述與相關對話紀錄,無法證明兩人有性關係,故判相姦無罪,但陳女罵正宮「死賤人」、「死肥人」觸犯公然侮辱,而「家破人亡」、「全家死光」足以讓人心生畏懼,另犯恐嚇,兩罪均成立;依恐嚇罪判陳女拘役40日、公然侮辱罰金5000元,判決日前獲得高等法院維持,全案確定。
▼判決日前獲得高等法院維持,全案確定。(圖/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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